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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文化译播研究中心创建金华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4-28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为广泛、深入开展金华市“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 充分发挥婺文化译播研究中心在金华文化的研究、翻译和传播中的优势,始终坚定文化教育工作者的初心和使命,讲好金华故事,传播金华文化。现结合本中心实际,参考浙江省和金华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制定婺文化译播研究中心创建“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 进一步激发中心成员在文化教育事业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加强并完善对“巾帼文明岗”的管理与监督。

一、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要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坚持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中共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婺文化的翻译、传播与研究活动,讲好金华故事、弘扬八婺文化。

二、巾帼文明岗集体中的负责人必须是巾帼文明岗负责人之一,要高度重视巾帼文明岗的创建、管理工作。

三、“巾帼文明岗”活动实行“党支部-中心成员”联合创建的工作机制,岗长全面负责巾帼文明岗创建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巾帼文明岗标准执行。

四、对巾帼文明岗集体实行年度考核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巾帼文明岗集体每年要对创建的情况进行自查,巾帼文明岗领导小组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发现典型,进行推广和宣传报道,营造创建氛围。

五、对创建集体成员进行年度考核,积极开展推优工作。制定巾帼文明岗成长成才计划,对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六、必须在工作场所醒目的位置悬挂争创巾帼文明岗牌,公布争创巾帼文明岗全体成员基本情况。

七、巾帼文明岗集体必须公布服务承诺,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业务素养培训,保证每人每年30学时。

巾帼文明岗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

评分内容

组织

建设

10分)

1、岗位机构健全,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有一名单位负责人分管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

2、领导重视,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之中,统一部署,每年至少1次听取专题汇报。

3、单位为创岗工作提供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制度

建设

10分)

4、有创岗工作目标、工作计划、有细化的创建标准、措施、工作总结、活动信息等。

5、有完善的学习培训交流制度,岗位成员敬业爱岗,钻研技术,积极开展学习与技能比武活动,业务工作出色,在本系统或行业中有较强的影响力。

6、落实激励措施,对文明岗的奖励纳入本单位奖励机制,优先考虑创建集体和岗位成员晋职晋级、评先评优

创建

氛围

20分)

7、创岗氛围浓厚,按照“亮身份、亮标准、亮承诺”的要求,在或工作场所醒目位置明示创岗标识、服务承诺、创岗成员亮相台、意见箱(薄)、监督电话等。

8、以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和倡导岗位成才,岗位建功,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创岗成员积极参与,并熟悉创岗目标等内容,岗位成员创建知晓率达到100%

9、工作场所环境优美,设施摆设整洁、美观。创岗成员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创建

活动

20分)

10、按照“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的要求,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服务竞赛等提高岗位人员综合素质的活动,每年至少一次,鼓励引导岗员积极参与各类教学技能评比和科研成果申报。

11、建立岗位培训制度,开展师德师风、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岗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能力。

12、积极围绕单位重点突破项目献计献策,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促进本单位文明建设。

13、建有巾帼文明岗志愿服务队,岗位成员中女性100%为“巾帼志愿者”,并经常开展社会服务、社会公益、巾帼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

管理

10分)

14、有网页、微信公众号等电子台帐;创岗档案健全,归类有序,能借助网络信息平台展示“巾帼文明岗”风采,提升创建水准,反映创建成效。

15、开展行风监督、行内自评、行业交叉互评、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承诺等内容进行考评。

16、根据本系统和行业工作特点有制定岗位管理办法和考核内容。

创建

成效

30分)

17、岗位成员显著成长、成才,创岗单位社会效益显著,培育一批女性岗位明星、技能标兵和优秀典型,营造活力迸发、比学赶超、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

18、积极钻研业务,工作方法明显改善,工作创新性在系统内得到广泛认可和积极推广,在行业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岗位文化建设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岗员和团队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19、社会服务优质,创新服务项目,受到公众好评,服务机构和公众满意度达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