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201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方案
毕业实习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执行教学计划,促进理论联系实际的一个重要环节,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或继续深造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毕业实习的工作安排
(一)各系(部)对应届毕业生进行毕业实习动员,向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和有关规章制度教育,并要求学生签署《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生毕业实习承诺书》(附件三),于1月9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各系(部)。
(二)分散实习工作安排
毕业实习以分散实习为主,即学生自主选择毕业实习单位。201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的时间为2015年3月9日——2015年5月1日。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实习,并于3月13日前登录毕业论文网络平台,填写实习文档中的实习信息。
(三)赴实习基地实习工作安排
1.学生可自愿报名参加学院实习基地提供的岗位。报名的同学应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实习基地实习申请表》(附件二),由班主任及辅导员签署推荐意见后,于12月31日前将表格交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28-223)。
2.教务处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情况和学生表现情况,按实习基地共建单位提供的名额选拔优秀学生前往共建单位参加毕业实习,名单将于1月9日前公布。
3.确定前往实习基地参加实习的同学按实习基地共建单位要求日期进入实习单位实习,实习时间原则上同分散实习时间相同,如有变动,以实习基地共建单位要求为准。
4.教务处组织各系(部)定期赴各实习基地检查学生实习情况,积极同实习基地进行沟通交流,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各实习基地提供的岗位信息请参照附件一。
(四)学生结束毕业实习返校报到后,以班级为单位将毕业实习手册交给各系(部)教学秘书,各系(部)根据学生完成实习手册的情况对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进行评定,并于5月8日前完成实习成绩录入和毕业实习工作总结。
二.毕业实习的注意事项
(一)每位学生需认真完成实习手册中的实习基本情况表、实习记录、实习报告以及实习鉴定表。实习记录每周一次,共不少于8次,请认真记录实习详细过程,实习鉴定表需实习单位盖章方为有效。若实习手册内容不完整或丢失,毕业实习将视为不通过,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二)严格遵守毕业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保密要求。因违反毕业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和企业的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实习生应注意安全并加强自我管理,自己对在校外实习期间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负责。
附件:
一.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实习基地实习岗位计划表
二.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实习基地实习申请表
三.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生毕业实习承诺书
教务处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