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课堂教学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因此,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严格课堂纪律,维持正常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校风,特对我院教师课堂教学纪律作如下要求。
一、教师课堂教学纪律的基本要求
1、不得无故缺课、早退。不得擅自停课、调课。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的,须经所在系、部和教务处批准,并提前通知学生。
2、应至少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以保证有充分时间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衣着得体,举止文明。
4、上课期间应关闭所有通讯工具。
5、上课期间不得离开教室或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6、课堂教学中应使用规范的语言和文字,杜绝讲授庸俗、不健康的内容。
7、无特殊理由,不得坐着上课。
8、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任课教师应予以制止并给予适当的批评,必要时可令其退出课堂,并在下课后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学生所在系辅导员。
9、要以上课学生名单为依据进行课堂管理。选择全程考勤或者随机点名等方式进行考勤,考勤记录应及时录入教学信息管理系统内,并将结果作为考核学生平时成绩的依据。全程考勤缺课时数占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以上或随机点名三次及以上无故不到的学生,均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课程成绩记零分。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学校将成立督查小组,不定期对教师课堂教学及课堂纪律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校。
2、各系、部应加强对开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促使其认识到加强课堂教学秩序管理的重要意义,并自觉遵守本《意见》的规定。
3、各系、部应结合通知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加强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4、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课堂教学及课堂纪律的管理力度,真正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教务处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