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有关部门:
为掌握我院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我院日常教学质量监控,拟定于第9-11教学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1月5日—11月16日
二、检查内容
1、检查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教师调停课手续及调停课后的补课情况,重点检查教师课堂纪律情况。
2、检查学习过程考核环节,重点检查课程平时成绩给分依据及材料。
3、检查本学期教研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有关课堂教学方法改进、创新的研究活动。
三、组织管理
1.检查队伍的组成
期中教学检查组由分管教学工作院长、教学督导组、各系(部)主任、学生处、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以及教育技术中心有关人员组成。
2.检查的形式
各系(部)以自查为主,通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组织听课与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教务处组织教学督导组及有关人员到各系(部)现场检查,详细了解开学以来我院教与学以及教学管理方面的情况。
四、检查流程
1.11月5日-11月16日,各系(部)自查,学院抽查。
2. 各系(部)于第11周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归纳,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好整改工作。
3.对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和教师反映的意见,各系(部)能协调处理的应及时处理,需要学院协调处理的提交教务处协调解决,各系(部)应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相关学生或教师反馈。
4. 请各系(部)于11月5日之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包括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教务处(28-223),于11月23日之前将系(部)自查工作总结和学生座谈会记录表、教研活动记录本,纸质版盖系(部)公章后交至教务处(28-223),电子稿请发送至教务处邮箱sczyjwc@163.com。
5.教务处将于第11周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会议。
教务处
2018年10月30日